營所稅申報

營所稅申報

每年五月都必須申報前一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,其各種申報的方式介紹如下:

一、擴大書面審核申報:

  在兩個前提下,才可以適用擴大書審喔: 

  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合計不超過新台幣3,000 萬元之企業

  帳務結算後之純益率低於擴大書審純益率,並同意調整純益率至擴大書審純益率

  中小企業因帳務成本較低,可能造成帳務不健全,故企業願意按較高的稅率去納稅,國稅局也樂見該申報方式。

 優點:被調帳查核的機會較小

 缺點:

- 若營收較大者,所要繳的稅賦無法依照實際經營狀況去計算應納稅額。

- 國稅局依法抽查時,往往因帳簿記錄不全、憑證不足、或記載不符規定而核定補繳稅款,金額反而依法結算申報之應繳納稅額高出很多。

二、查帳申報:

全年營業收入三仟萬以上國內公司或外國在台分公司,就平時記載帳冊憑證先自行計算所得及繳交稅款後,接受國稅局調帳查核。

優點:依公司實際情況課稅,當然虧損也就無需繳稅。

缺點:帳務之記錄必需完整,憑證必須妥善保存,故公司所投入之帳務成本勢必較高;如稅務機關查調時,可能因疏忽導致連補帶罰的後果。

三、會計師簽證申報:

全年營業收入已逾新台幣1 億元以上,得委任會計師進行稅務簽證申報。

優點:

1. 交際費支出可列支限額較一般申報高,以減輕稅負

2. 前十年虧損可於當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,再行核課(虧損及扣除年度均經會計師簽證)。

3. 如遇到國稅局調帳,由會計師直接對國稅局審查人員進行說明,降低雙方溝通成本。

缺點:簽證費用較高。

 

結論:

公司規模較小或營業額較低,帳務憑證較不齊全,可採用擴大書面審核,省時省事;規模較大,營業額較高,帳證齊全,則採用查帳申報;倘營業額已逾新台幣1 億元以上或當年度有虧損,則採用會計師簽證。